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设政务失信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有关经营主体: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纠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增设如下投诉举报渠道,有关经营主体可据实提供有关问题线索。
一、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11-6663517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投诉举报邮箱:baojing@hbzwfw.gov.cn
二、投诉举报须知
1.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投诉举报信息采集表》,并发送至投诉举报邮箱,以便后续详细、深入调查和反馈相关情况。
2.投诉举报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3.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投诉举报信息采集表
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 7月19 日